粮料院
 更新时间:2024-10-12 12:33:52

基本解释

官署名。 宋 初以武臣为都粮料使,后改以文臣主其事。有诸司粮料院及诸军粮料院之别,分掌官俸及军饷。南渡后,设有分差各处的粮料院。 宋 高承 《事物纪原·库务职局·粮料院》:“国初承旧制,有粮料院使。《会要》曰: 太平兴国 五年正月,分粮料诸司、马、步军为三院。 雍熙 四年四月,改用使臣勾当, 端拱 二年改以京朝官主之。 神宗 元丰 末併马、步军为诸军,与诸司为二院。” 宋 赵彦卫 《云麓漫钞》卷七:“本朝枢密本兵、礼二府,又有学士院、舍人院为两制,下则粮料、审计、进奏、官告、登闻、检鼓,是为六院。”

字义分解

读音:liáng

[liáng]

可吃的谷类、豆类等:粮食。粮仓。粮荒。弹尽粮绝。 ◎ 作为农业税的粮食:公粮。钱粮。

读音:liào

[liào]

估计,猜想:料想。预料。 ◎ 可供制造其他东西的物质:材料。料子。备料。 ◎ 喂牲口用的谷物:草料。 ◎ 一种熔点较低的玻璃,用来制造器皿或工艺品:料器。 ◎ 烹调时的调味品:调料。 ◎ 整理,处理:料理。 ◎ 量词,用于中药配制丸药,处方剂量的全份:配一料药。

读音:yuàn

[yuàn]

围墙里房屋四周的空地:院子。院墙。庭院。 ◎ 某些机关、学校和公共场所名称:法院。医院。戏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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